10月23日,刚刚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当选的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强、赵乐际、王沪宁、蔡奇、丁薛祥、李希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同中外记者亲切见面。 中新社记者 盛佳鹏 摄
踏上新征程,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再出发,世界从这里更好读懂发展变化的中国叙事。
12时5分,习近平步入会场,面带微笑向中外记者挥手致意。他身后,李强、赵乐际、王沪宁、蔡奇、丁薛祥、李希依次进入会场,全场响起热烈掌声。
身着深色西装、系红色领带的习近平居中站立,其他6位常委分列两侧。习近平走上主席台,身后是中国共产党党旗,镰刀、锤头组成的金色党徽格外醒目。快门声中,这一历史性场景被定格、被记录。
习近平首先向发来贺电贺信的外国政党、领导人等表达感谢。
“衷心感谢全党同志的信任。”接着,习近平代表新一届中共中央领导成员庄严承诺:“我们一定牢记党的性质和宗旨,牢记自己的使命和责任,恪尽职守、勤勉工作,决不辜负党和人民重托。”
当百年中共遇上千年小康梦,中国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成功达成。面向全球目光,习近平代表百年大党再次宣示新征程上的使命任务:“现在,我们正意气风发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随后,习近平向世界铺展一幅具有未来感的中国发展蓝图。
蓝图中,有百年大党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奋进姿态。
“中国式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长期实践探索的成果,是一项伟大而艰巨的事业。”习近平说。
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宏伟蓝图按“两步走”具体实践——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从2035年到本世纪中叶,把中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惟其艰巨,所以伟大;惟其艰巨,更显荣光。如今,“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更加明晰,道阻且长,行则将至。
蓝图中,有百年大党对人民的“一诺千金”。
20多分钟的讲话中,“人民”一词出现17次。
“我们要始终与人民风雨同舟、与人民心心相印,想人民之所想,行人民之所嘱,不断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变为现实。”习近平说。
10年前、5年前,在人民大会堂,习近平都郑重宣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
更好的教育、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优美的环境……新时代10年,一个个对人民的承诺走进现实,成为中国社会发展的真实图景。
蓝图中,有百年大党对自身建设的清醒认知。
“一个饱经沧桑而初心不改的党,才能基业常青;一个铸就辉煌仍勇于自我革命的党,才能无坚不摧。”见面会上,习近平再次点题中共自身建设。
“全党必须警醒起来。打铁还需自身硬。”在10年前的中外记者见面会上,习近平以此惕励全党。
资料图:人民大会堂前红旗飘飘人们看到,中央八项规定随之出炉,中共在10年里掀起了一场被外媒称为“中国近代史上强度最大、范围最广的反腐行动”,中国党风政风乃至社会风气为之转变。
蓝图中,还有百年大党带领中国以更加开放的姿态面向世界。
面对中外记者的镜头,习近平向世界明确宣示:“中国开放的大门只会越来越大。我们将坚定不移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以自身发展为世界创造更多机遇。”
从10年前“中国需要更多地了解世界,世界也需要更多地了解中国”,到如今“中国发展离不开世界,世界发展也需要中国”,中国与世界的关系,从“我”和“你”更好地变成了“我们”。
“新征程是充满光荣和梦想的远征。蓝图已经绘就,号角已经吹响。”习近平说。
在世界注视的目光中,踏上新征程的中国,从这里再出发。(完)
“交房即交证”应成为商品房交易标准模式******
“交房即交证”是民生实事也是民心所望。相关部门有必要在总结地方经验的基础上,针对“交房即交证”找准政策和法律依据,拿出国家层面的制度设计,作出统一的部署和要求,明确相关的职责分工、流程和保障性措施,让“交房即交证”成为不动产登记“规定动作”,成为商品房交易标准模式。
-李英锋
从1月1日起,河南省所有城镇规划范围内新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预售商品房项目全面实施“交房即交证”,以切实解决群众关切的不动产权证“办证难”问题,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据1月1日《河南日报》)
一张不动产登记证,关联着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联着房地产企业的服务质量,关联着多个政府部门的协同监管效能。河南省针对全省城镇规划范围内新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预售商品房项目全面实施“交房即交证”,是对“放管服”改革的深入落实和优化政务服务环境的生动实践,既给大众带来了看得见摸得着的便利和实惠,也能促进房地产市场的规范健康发展。
普通商品交易通常奉行“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原则,买受人支付了约定价款,出卖人把交易标的物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即拥有了交易标的物的所有权。而房地产、车辆等特殊商品须执行登记转移的法定规则,买受人取得相关部门的产权登记证后才能获得特殊商品的所有权,如果买受人未取得产权登记证,哪怕是已经支付了足额价款并占有了特殊商品,也依然没有获得特殊商品的所有权。买受人在这样的状态下可以占有、使用特殊商品,甚至可以获得一些收益(比如出租房屋等),但买受人或其利益关联人在落户、子女上学、二次交易、贷款抵押、继承等环节也可能受到诸多困扰,遭遇种种障碍。
揆诸现实,交房交证不同步的现象在不少地方存在,不少购房者面临着或曾遭遇过“办证慢,办证难”的困境,短则两三年、长则十余年的办证时间消磨掉了购房者的耐心,也让购房者的权益打了折扣。
显然,交房交证不同步已成为购房的堵点、痛点,也成了规范优化新建商品房交易模式和不动产登记改革的关键点。河南省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由多部门出台“交房即交证”实施意见,提出了“商品房购房合同中增加相关条款约束”的工作措施,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约束,为“交房即交证”提供了依据,并明确了各阶段、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畅通了信息共享渠道,对不动产登记的系统、流程进行了再造,对不动产登记服务进行了优化,为“交房即交证”的全面落地捋顺了关系、创造了条件、提供了机制保障。
“交房即交证”模式本质上是以大众需求为导向,对不动产登记责任的再梳理、再认领、再定位、再强化。规划、住建等部门搭建起一个分工明确、协同发力的登记服务机制,在机制内部,让信息多跑路、让责任多跑路,机制提升了效率、压缩了时限、承担了更大的压力、付出了更多努力,消化了更多问题,大众办证自然就更快、更容易,也就自然少跑路、少等待。
“交房即交证”模式能够实现监管前移,倒逼房地产企业依法开发、诚信经营,也给购房者吃下了定心丸,有助于提升购房者的信心。在当前“保交楼”的大背景下,“交房即交证”模式对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乃至回暖具有促进意义。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厉民之事,毫末必去。“交房即交证”是民生实事也是民心所望。近年来,已有多地陆续推行“交房即交证”模式,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积累了不少有益经验,赢得了社会的广泛好评。在全国范围内普遍铺开“交房即交证”模式的时机已经成熟,相关部门有必要在总结地方经验的基础上,针对“交房即交证”找准政策和法律依据,拿出国家层面的制度设计,作出统一的部署和要求,明确相关的职责分工、流程和保障性措施,让“交房即交证”成为不动产登记“规定动作”,成为新建商品房交易标准模式。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