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西问·解码兔年丨陈波:中国春节经济如何影响世界?******
中新社北京1月26日电 题:中国春节经济如何影响世界?
作者 陈波 华中科技大学教授、光谷自贸研究院院长
过去,一谈到“购物季”,许多人会联想到西方的圣诞购物季,对“黑色星期五”的热闹采购场景印象深刻。西方圣诞购物季之所以广为人知,除了西方国家自身经济繁盛的原因外,还在于其对外国商品进口的拉动作用,让世界都分享到圣诞假日经济的红利。
于全球华人而言,农历春节无疑是最重要的节日。然而,过去很长一段时间,由于中国消费水平在国际上相对较低,春节经济基本只在国内消化,与圣诞经济的影响力相去甚远。
时过境迁,如今中国国内生产总值(GDP)规模稳居世界第二,人均GDP超过12000美元,已跃升至中等偏上收入国家行列。百姓收入的提升和对生活品质的追求也带来了消费的繁荣。普通家庭采购的年货已不再局限于吃、穿、用等基本生活用品,而是出现了明显的消费升级,高档消费品和舶来品所占比重日益攀升。中国春节也和西方圣诞节一样,逐渐变成世界性的节日,其经济外溢效应日益影响着世界。
上海徐家汇商圈的春节灯饰。陈玉宇 摄中国春节经济的崛起,对世界经贸发展具有重要拉动作用。
在国内购物网站,“洋货下乡”“全球寻礼”“闪购全球”等各种春节促销活动令许多海外商家抓住了春节消费升级的商机,获利丰厚。以德国为例,春节消费使活跃于中国市场的德国品牌受益,汽车、食品和化妆品等“德国制造”产品深受中国消费者喜爱。
除了将舶来品“引进来”,中国居民充分利用春节长假“走出去”的热情也不断高涨,不少国人开始享受“洋春节”的异域情趣。世界各国为了吸引中国游客,已将春节打造成国际性节日。
如澳大利亚悉尼是国际华人的重要聚居城市。为迎接中国农历新年,悉尼推出了一系列活动。如今每到农历春节,悉尼的唐人街就被红色、金色和粉色的喜庆颜色装点,显示出十足的春节“年味”。苏格兰的国家博物馆会在其屋顶上挂满独角兽和中国龙的灯笼,在农历新年的清晨唤醒还在沉睡的爱丁堡,提醒人们中国新年喜庆活动的开始。此外,一些西方国家城市还通过富有中国韵味的水墨画展、双语同乐会、中国风音乐和舞蹈表演等形式迎接来自中国和世界的游客,共度新春佳节。
镇守悉尼唐人街的守岁狗花灯。陶社兰 摄于世界而言,中国春节经济的崛起至少带来以下五大方面的深远影响。
首先,全球购物季已开始呈现“圣诞+春节”模式。传统的西方购物节始于每年11月末的“黑色星期五”,至第二年元旦结束。而中国的春节购物季基本始于元旦,一直持续到农历正月十五(通常到2月上旬)。换言之,春节经济在全球的崛起将全球购物高峰拉长了一倍时间,有效地带动了世界需求,拉动了全球经济。现代宏观经济学之父凯恩斯认为“需求决定供给”。春节经济的新需求为全球创造了新供给乃至更多就业机会,使全球经济更具活力。
其次,增强了中国的“买方”地位。众所周知,中国改革开放40多年来的重要经验之一,就是出口带动型的经济成长模式的成功。中国在2009年取代德国,首次取得世界第一大出口国的地位,成了名副其实的“世界工厂”、全球市场上的最大卖家。
中国“卖方”领头羊的地位虽来之不易,但在全球市场上并不“讨好”。卖方国家抱怨中国的激烈竞争,买方国家则抱怨贸易逆差。因此,中国提出了“买全球、卖全球”的新型贸易发展策略。在打造以促进出口为导向的广交会品牌后,中国又组织了以进口为导向的“上海进博会”,成为世界瞩目的焦点之一。春节经济增强了中国的“买方”地位,在平衡贸易的同时,也让世界理解和适应中国在品质标准、文化习惯、行为偏好上的特点。
上海进博会雅诗兰黛化妆品展位。汤彦俊 摄第三,改变了国际需求的结构特性和商业模式,愈来愈凸显中国特征。
随着中国民众生活水平快速提高,小康家庭越来越多地在“春节购物车”中放入3C类电子产品、国际美妆大牌、高档服饰以及充满异域特色的高价值产品,其中不少是舶来品。这些春节经济中的进口需求高涨,正在逐渐改变国际商品需求的结构,国际上越来越多的制造商开始在其生产和商业计划中考虑春节经济的需求。
春节经济的另一个特征是电商模式的崛起。随着阿里、京东、拼多多等电商平台的涌现,中国的零售模式发生了革命性变化,消费者更偏好通过电商模式挑选采买自己心仪的商品。加之中国也鼓励跨境电商的发展,相应的关税安排也更加明晰合理。春节经济中的进口模式与圣诞购物季的传统进口模式不同,后者是以一般进口模式为主,前者则更偏重于跨境电商模式。由此可见,春节经济也推动了以跨境电商为代表的国际贸易数字化模式的变革。
跨境电商带货直播。俞方平 摄第四,在国际旅游文化中融入了更多的中国元素。
根据中国旅游研究院发布的数据,2019年中国出境游市场规模达到1.55亿人次,出境游客境外消费超过1338亿美元。无论从出境旅游消费规模还是出境旅游人数来看,中国都已成为全球第一。
春节长假是中国居民出境旅游的最热门时段之一,春节的旅游消费需求中除了感受异域文化以及享受外国商品和服务外,也包含着对于具有中华文化特色和符合华人消费习惯的商品及服务的青睐,外国商家们自然不会忽视。
值得注意的是,春节期间由于气候和地理上的便利性,中国居民的出境游更青睐于亚太国家。随着2022年1月《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的正式实施,中国的春节经济无论从旅游消费还是跨境电商方面,都会因为高水平的RCEP合作开放而在亚太地区逐渐显示出更加突出的影响力。
中国民众春节出境游团体。钟欣 摄因此,中国新年日益变成一个世界性的节日。春节经济的全球化也成为向世界展示中国历史、文化、习俗等中国传统魅力的重要渠道。
第五,春节经济的国际化可望帮助中国培养外国朋友对中国商品和服务的消费习惯。
中国虽有“世界工厂”的美誉,但这也反映出中国出口以工业产品(尤其是代工、加工)为主的现实。一般而言,消费类产品的附加价值率更高。因此,为了提高中国出口产品的附加值率,一方面我们需要增加工业出口品的技术含量,另一方面也要提高消费品的出口比例。
随着春节经济在全球兴起,外国人在与海外华人共同体验中国年货的时候,事实上也为富含中国元素的特色消费品提供了在国际市场上的展示舞台。此外,春节经济的国际化也可望帮助中国服务业走向世界。春节经济的国际化既会吸引越来越多的外国人来中国体验正宗的中国传统文化习俗的魅力,也会有更多的书法、绘画、音乐、表演等在国外传播。
2018年2月,春节期间,美国职篮发展联盟球队在加拿大多伦多举行中国新年特别赛事。图为比赛间隙,场内表演舞狮。余瑞冬 摄过去三年来,新冠疫情对各国商贸合作及文化交流带来深刻变化,中国也深受影响。但随着中国疫情管控措施持续优化,中国与世界的连接正在迅速恢复。中国春节经济再次吸引世界目光,为全球提供共享喜乐与繁荣的机会。(完)
作者简介:
陈波,华中科技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开放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光谷自贸研究院院长、海南大学双聘教授,兼任美联储达拉斯分行客座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为国际贸易学、中国经济以及国际经济合作,在国际经济学、比较经济学的国际顶级期刊以及《经济研究》《管理世界》等国内经济管理顶级期刊发表论文20余篇,参与主持了上海、福建、湖北、海南等自贸区/港的研究咨询工作。获华中卓越学者、楚天学者等称号。
上班第一天就摔伤,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公司要不要赔?****** 上班第一天摔伤 公司赔了10万元 阅读提示 记者调查发现,近年来,类似案例和判决并不鲜见。“试工期”“试岗期”以及“未建立劳动关系”“未转正”等,不是逃避工伤赔偿责任的借口。建议用人单位在“社保空档期”购买雇主责任险以分散用工风险。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上班第一天就摔伤,公司要不要赔?这是前不久发生在湖南湘阴的真实案例。最终,湘阴法院判决公司对摔伤的员工赔偿10万余元。 在这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用人单位到底冤不冤枉? 记者调查发现,近年来,类似案例和判决并不鲜见。综合来看,在“倾斜保护原则”下,我国的劳动法更倾向于保护弱势劳动者利益,兼顾用人单位利益。 上班第一天摔成八级伤残 事情发生在2021年6月9日。老杨应邀前往当地一家建设公司从事装模工作。他和公司提前约定,工资按天发放。没想到上班第一天,他就因施工过程中脚下打滑,不慎摔伤了右手。后经工伤鉴定,伤情构成八级伤残。 赖以生存的右手致残,老杨觉得很倒霉。事发后,老杨与公司就赔偿事宜沟通,但未达成一致。向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申请后,仲裁委裁决公司赔偿老杨107498元。老杨不服裁决,诉至法院。 湘阴法院审理认为,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老杨虽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并不影响双方劳动关系的认定。 而在各项工伤赔偿标准的确认上,法院认为,因老杨是临时工,又在上班第一天受伤,不能举证证明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因此,仲裁委以该公司缴纳工伤保险的基数4931元,作为杨某工资计算工伤赔偿数额,符合相关规定,应予认可。 法院最终判决该公司向老杨支付工伤待遇费用共计107498元。记者了解到,目前该判决已生效,公司已向老杨赔付全部金额。 “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理应被认定为工伤,并依法享受工伤待遇。”办案法官表示。 类似案例和判决并不鲜见 记者调查发现,在面对类似老杨这样的劳动者的不幸遭遇时,法院往往会在贯彻公平、公正原则前提下,对劳动者依法予以倾斜保护。 同样事发湖南,同样是上班第一天受伤。在长沙天心区从事外墙灯具安装工作的刘某,工作时不慎从高处跌落受伤,鉴定为九级伤残。 公司认为刘某刚上班第一天,双方还未签订劳动合同,也无法购买工伤保险,其与刘某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但法院审理后认为,公司作为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是法定义务。刘某虽仅工作一天,但不影响对双方劳动关系的认定。最终判决公司赔偿刘某18万多元。 即使上班第一天路上出了意外,也属工伤。2017年,小陈成功应聘昆山某电子厂。去厂里报到的路上发生交通事故。 电子厂认为,出事当天小陈并未到厂里办理入职手续,也未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尚未建立劳动关系,自然就没工伤一说;公司并非不给小陈缴纳工伤保险,而是因为他没来报到,双方还未建立劳动关系,厂里没有义务帮他缴。 但法院最终认定,因电子厂未为小陈缴纳社保,小陈发生工伤,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电子厂承担给付责任。最终判该厂赔偿小陈11万多元。 如果入职第一天就离职,且回家途中死亡,算不算工伤?答案是:也算。同样是2017年的事:王某与悦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被派遣至另一家公司工作。入职第一天,王某提出辞职,并办理了离职手续。不料当天下午,王某骑电动自行车被货车撞倒,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王某被人社部门认定为工伤。两家公司不服提起上诉。法院审理认为,劳动者离职当日完成的交接工作等也是其工作组成部分,其离开公司回家的行为应视为下班。且员工向用工单位申请辞职不等于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及时为员工缴纳社保是关键 “这些案例有两个常见的争议点:一是双方劳动关系的确立,二是各项工伤赔偿标准的确认。”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律师吕帅分析。 吕帅告诉记者,无论劳动者是“上班第一天”或是“未转正”,只要符合劳动关系建立的特征,那么自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开始,二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即已建立。 实践中,为了相互了解、选择,有的企业会为新员工设置“培训期”“试工期”“试岗期”等期限。但也有不合规企业借此推卸劳动用工的法律责任,不缴纳社会保险。一旦员工在此期间发生工伤,企业便以“未建立劳动关系”“未转正”为由,试图逃避工伤赔偿责任。“其实试用期对劳动者的影响仅表现在解除劳动合同和工资待遇方面,对工伤待遇没影响。” 此外,很多企业会选择在员工转正后缴纳社会保险,或当月入职、下月办理社保登记。吕帅认为这种做法不但不能为企业省多少钱,还可能带来无法预期的后果。 “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转正后缴纳社保的操作显然违法;当月入职、下月办社保的操作看似不违反法定时限要求,但殊不知,30天之限是法律给予用人单位的最长宽限期,并非不缴纳社保的免责期限。”吕帅举了一个现实案例:2020年10月,上海某公司因工期紧张,加急招聘了操作工李某,当晚李某办好手续后正式入职到岗,不料工作两个小时后猝死。事后,家属要求公司给予一次性补偿140万元。 “这就是一起典型的反映‘社保空档期’的事件。”吕帅建议,在“社保空档期”,企业可以购买雇主责任险以分散风险。他同时提醒劳动者,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并以双方劳动关系存在争议为由拒付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者应准备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医药费发票及证明双方存在用工事实的相关证据,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