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轨道交通通车里程增至492公里 跨江能力增强******
中新社重庆1月18日电 (张旭)重庆轨道交通9号线二期、10号线二期(鲤鱼池至后堡)于18日14时正式通车。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轨道交通建设处处长邹家驹表示,自此,重庆轨道交通通车里程增至492公里。
重庆轨道交通9号线二期全长8公里,设车站5座,通车后与重庆轨道交通9号线一期贯通运营,有效串联起沙坪坝区、江北区、渝北区等区域。
重庆轨道交通10号线二期(鲤鱼池至后堡)全长6公里,设车站4座,通车后与重庆轨道交通10号线一期工程贯通运营,连续跨越长江和嘉陵江,形成串联两江新区、渝北区、江北区、渝中区、南岸区的南北骨干通道。
据悉,开通初期,重庆轨道交通9号线二期(兴科大道至花石沟)、10号线二期(鲤鱼池至后堡)两条线路运营时间为7时30分至20时30分。重庆轨道交通9号线、10号线其余区段运营时间为6时30分至23时,与此前一致。
重庆城市交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称,重庆轨道交通10号线二期新增两处轨道跨江通道,当地轨道交通全路网跨嘉陵江能力由约18万人次/小时增至约23万人次/小时,跨长江能力由约17万人次/小时增至约22万人次/小时,极大地缓解过江压力。
邹家驹透露,重庆轨道交通5号线北延伸段、18号线等线路预计在2023年内开通,即将迎来“通车里程超500公里”的新突破。(完)
工信部:工业节能监察不得向被监察单位收取费用******
中新网1月17日电 工信微报微信公众号17日消息,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公布《工业节能监察办法》。办法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
办法所称工业节能监察,是指工业节能监察部门依法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能源生产、使用、服务等相关企业、机构执行节能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强制性国家标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用能,提出依法用能、合理用能建议的行为。
工业节能监察包括下列内容:
(一)执行单位产品能耗限额,用能产品、设备能源效率等强制性国家标准情况;
(二)执行落后的耗能过高的用能产品、设备和生产工艺淘汰制度情况;
(三)加强能源计量管理情况;
(四)建立能源消费统计和能源利用状况分析制度情况;
(五)建立节能目标责任制情况,加强节能管理,制定并实施节能计划和节能技术措施情况;
(六)开展节能宣传教育和岗位节能培训情况;
(七)工业节能监察意见落实情况;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工业节能监察的事项。
办法强调,工业节能监察遵循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和效能原则。工业节能监察不得向被监察单位收取费用。
办法提出,被监察单位应当配合工业节能监察,如实说明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隐瞒、虚构事实,不得伪造、隐匿、销毁、篡改有关资料,不得拒绝和阻碍工业节能监察。(中新财经)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